2021年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情况推行分时电价,一天内分为了5个时区的细致电价,分别是高峰、尖峰、平段、低谷、深谷,高峰或者低谷的电价差在3至4倍。
2021年8月24日,南方电网发出《关于推动落实国家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配合政府部门完善峰谷电价机制,根据各省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落实拉大峰谷电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平抑尖峰负荷,促进电力供需平衡,保障高峰月份(时段)电力可靠供应,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通知明确,将积极配合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平抑尖峰负荷,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关于尖峰电价上浮比例,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不低于20%,为充分发挥尖峰电价的削峰作用,建议尖峰电价每天执行时段不低于2个小时。据南网能源研究院电力规划中心主任黄豫介绍,通过合理拉大峰谷电价差,通过调整生产流程错峰用电,旨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通知提到,广东、广西、云南汛枯转换月份电力供应比较紧张,应将汛枯转换月份也纳入尖峰电价覆盖范围,充分运用价格杠杆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南方电网将根据各省区实际情况配合建立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云南将继续执行丰枯电价机制,并结合多年水电来水情况研究进一步合理确定丰枯月份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