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什么是供热计量?”
供热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为前提,以适应用户热舒适需求、增强用户节能意识、保障供热和用热双方利益为目的,通过一定的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手段和收费政策,实现按户计量和收费。简单地说,供热计量就是按用热量的多少收取采暖费,就是用多少热、交多少费。
2022年8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实现减污降碳,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国家“双碳”节能减排任务目标。
通知试点的城市分别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乌海市,在2022年—2024年两个供热期内,开展“供热计量”试点工作,逐步完善供热管理智能化,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机制。
通知工作任务:
呼和浩特市:
重点开展实行集中供热且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各级公共机构用房(既有单体公共建筑)试点工作,并选择一定量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民用建筑开展试点工作。2022年供热期前完成公共机构用房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或原有供热计量装置维修、更新;2022年—2023年供热期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数据采集,2023年—2024年供热期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包头市:
选择一定量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民用建筑和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各级公共机构用房(既有单体公共建筑)开展试点工作。2022年供热期前完成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或原有供热计量装置维修、更新;2022年—2023年供热期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数据采集,2023年—2024年供热期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乌海市:
在总结原有供热计量工作的基础上,汲取承德市等先进地区供热计量工作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重点开展供热智能化改造,深化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