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新疆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2023年度计划实施涉及6地州40县27.95万户的“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
通知任务目标
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巴州、哈密市6个地州市27.95万户,具体为喀什地区83538户、和田地区40862户、吐鲁番市31536户、阿克苏地区95551户、巴州23714户、哈密市4348户。
通知进度安排
1、5月31日前,完成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
2、6月30日前,完成人机料准备及厂家备货;
3、7月31日前,完成设备及原材料进场检验;
4、10月15日前,完成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
5、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及查漏;
6、11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抽查检验;
7、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及资料归档。
2023年“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测算”实施规模统计表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