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要支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30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2023年主要收支政策摘要如下:
1、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加强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800亿元、增加400亿元。
2、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安排65亿元、增加20亿元,推进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33亿元、增加44亿元。
3、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方式,持续增强各类企业活力。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降至1%,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4、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459亿元,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0亿元、增加100亿元。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占比力争提高到60%以上。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1770亿元、增长8%。
5、完善绿色低碳财税支持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30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7亿元、增加20亿元,主要支持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172亿元,推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6、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扎实做好民生保障。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8亿元、增加50亿元。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安排250亿元、增加20亿元,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安排100亿元、增加30亿元,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安排404亿元、增加10亿元,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720亿元、增加32亿元。
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财力补助资金1700亿元、使用2022年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300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1567亿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7、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国防、外交、政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