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风电和光伏的装机的越来越多,对现有电网的影响越来越大,电力市场的交易也随之波动,据信达证券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左前明认为,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利于电力工业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体现电力的商品属性,反映电力的实时区域性、分时性、分区性的供需特征,有利于引导市场资源配置。
2023年1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目的是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有效衔接我区电力交易规则,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
一、通知优化分时电价用户价格执行范围
1、居民生活用电(含居民合表用电、居民清洁供暖用电)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2、工商业用电(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按照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定的市场化交易方式执行。
二、通知峰谷时段划分及电价水平
1、农业生产用电调整
峰时段:7:00-9:00 ,17:00-23:00;
谷时段:9:00-17:00;
平时段:23:00-24:00,0:00-7:00。
居民清洁供暖用电峰谷时段及电价水平不作调整,继续按照“宁价商发〔2017〕35号、宁发改价格〔2018〕723号”执行。
2、工商业用电调整
1、10千伏以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按照(宁发改价格〔2022〕870号)执行,后续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峰平谷时段及分时段交易价格按照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规定执行,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随时段浮动。
3、供暖期,执行清洁供暖电价工商业用电继续执行谷段延长2小时政策,延长2小时对应电量按照平段用电量2/8比例折算(直接进入市场的清洁供暖工商业用户峰平谷时段参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并按谷段平均电价执行,谷段输配电价按50%执行。
三、执行时间
自2023 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需要调整电表设置参数的农业生产用户、10千伏以下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请查看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